问题 | 专利申请交底材料 |
释义 | 一、专利申请交底材料 1、发明名称。(简单而明了地反映该发明的技术内容是产品、装置或方法 2、所属技术领域。(简要说明所属技术领域,如:本发明属于温度自动控制装置,本发明涉及××材料的热处理方法等。) 3、现有技术(背景技术)。对最接近发明的同类现有技术状况加以分析说明,必要时借助附图加以说明,具体内容包括:构造、各部件间的位置和连接关系或条件、工艺过程等,实事求是地指出现有技术的问题尽可能分析存在的原因)。 ![]() 二、专利申请注意事项 1、专利申请前置准备: (1)应进行专利文献检索查新,以判断发明创造是否符合专利三性的基本条件。这时对专利三性的判定仅仅是初步的,检索以尽量减少专利申请的盲目性、增加专利授权的把握性和授权后的法律稳定性。 (2)需要对竞争对手的技术经济发展动态及其专利策略作进一步分析,并检查本申请是否符合本方产品及技术经济的发展战略及专利战略。 (3)做好相关技术保密工作,委托专业专利代理机构代理。 2、专利申请不能过早,发明创造尚未基本完成就过早申请,技术公开后可能产生几种不利后果: (1)技术内容未充分公开,尚不能实施,被专利局驳回,不能授。 (2)被驳回的未成熟的专利申请可能给他人以启迪。 (3)可能造成专利的保护不严密、不完整,从而为他人提供改进、扩展和申请新专利的机会。 三、专利申请复审程序 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申请人在收到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可提出复审请求,并附相关证据。 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人请求复审的请求,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审查,原审部门依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审查,认为应当撤销原决定的,应通知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由复审委员会据此向申请人发出撤销原决定的通知。 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请求人的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书面通知请求人,要求请求人在规定的期间内陈述意见,经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专利申请仍不符合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 会作出维持原决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请求人。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规定的期间内没有作出陈述或修改意见,期间届满,视为请求人撤回请求。 请求人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在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请示决定之日起3个月可向人民法院诉讼。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专利申请交底材料的内容,在专利申请交底材料中,需要写明发明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等等的内容,如果对于撰写材料有难度的可以找专业的专利申请代理机构来帮忙,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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