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1。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但是,它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提示: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说明:投资者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它不包括来自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同胞。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察、法官、检察官和商业银行工作人员不得视为投资者,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投资者可以用个人财产或者家庭财产出资解释一: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或者实物、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出资。但我们不能用“服务”出资解释二:投资者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使用“个人财产”出资的,只有“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明确以“家族共有财产”作为出资的,“家族共有财产”应当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不得用于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解释三:投资者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以“家庭共有财产”投资的,应当在申请表中注明;未作规定的,视为“个人财产”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公司章程》和《最低注册资本》的法定条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