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材料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材料有哪些内容? 第一、法院主持部分 1、宣布会议纪律; 2、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情况统计; 3、管理人职责; 4、债权人会议职责; 5、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及其他有关事项; 6、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第二、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部分 1、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2、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3、管理人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等基本情况; 4、X公司财产状况的报告; 5、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6、关于X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X公司破产债权清偿分配明细表; 8、第一次债权人会 议表决统计结果; 9、安排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关人员接受债权人的询问; 10、其他需要讨论和审议的其他事项; 11、债权人会议逐项进行表决; 12、形成决议。 ![]() 二、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如何确定呢?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但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核查债权、通过和解协议、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三、什么是破产和解呢? 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和解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条件,而这种法律行为不仅需要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方能成立。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材料有哪些内容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会议流程首先是要召集会议,再通过会议进行决议,最终产生效力。关于债权债务方面的内容比较难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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