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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地合同可以转让吗
释义
    一、征地合同可以转让吗
    已签订的征地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不具备转让资格。
    1、属于法律行为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法律平等性
    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3、合法必须性
    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4、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5、双务有偿性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还能后悔吗?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其实质也是合同的一种,一旦拆迁双方在上面签字,双方就需要遵守约定各自履行义务,享有权利,无论那方违反都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所以,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签订了补偿协议,一般情况下就无法再反悔,因此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一定要慎重。而本篇文章拆迁律师要讲的是签了补偿协议后那些情况下可以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补偿协议
    法律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未满十周岁”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的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由于这两类人不能正确认识法律行为的性质,即无法对法律行为进行认识和判断,所以法律规定这两类人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或者效力待定的合同。为什么说是一般情况, 因为其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拆迁补偿协议,涉及到对房屋等不动产财产权利的处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完成的行为,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财产及其处分权,该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所以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被拆迁人属于无民或者限民如果自己在补偿协议上签字,那补偿协议的效力就存在问题,就存在反悔的可能。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征地合同可以转让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如果再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后,当事人如果在搬迁期限内强烈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跟法院起诉。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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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