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司法解释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的司法解释 取保候审的司法解释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法律网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可以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包括: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 三、取保候审时间多久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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