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条件 |
释义 |
一、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条件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 (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出让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申请土地规划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一)土地储备; (二)单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兴办乡镇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村民建设住宅需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 综上所述,要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满足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供地的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的核准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后才可以获得。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条件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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