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补偿过低该怎么办 |
释义 |
一、房屋拆迁补偿过低该怎么办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很多地方已经开始了大规模的拆迁活动,可是对于被拆迁户来说房屋拆迁该怎么补偿呢,房屋拆迁补偿费有哪些,如果觉得房屋拆迁款太低该怎么办,如果这被拆迁房已经租出去了怎么办,还可以得到拆迁补偿款吗,这些问题可以请教专业的房产律师,也可以请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帮忙计算拆迁补偿款的数额。 二、拆除居民房屋的补偿办法 (1)以房换房。即拆迁人提供与被拆除的房屋在位置区域、面积、成色、质量等方面大体相当或价值相当的房屋,与原房屋对换所有权。以房换房后,拆迁人不再予以补偿,也不再另行安置住房。如果提供的房屋与原房屋不相当,则由受益的一方补偿其差额部分。 (2)易地原拆原建。它是指拆迁人在城镇规划部门划定的地区,在约定的时间内,利用原房旧料,按照原房的结构、面积、质量和使用条件易地还建。被拆迁人亦可自拆自建,由拆迁人提供建房用地并补偿所需的工料费和运输费。易地重建房屋的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 (3)易地重建。拆迁入易地另建住房安置被拆迁人,双方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原房作价补偿。拆除私有房屋,应当由当地房屋产权监督处和旧产估价处确定产权和旧产价格。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过低该怎么办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屋拆迁补偿过低可以有很多的方法来解决。如果通过协商解决不了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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