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管理之诉 |
释义 | 城乡个体工商户不服税务机关对其征缴所得税的纳税决定或者违章处理而依法提起的行政诉讼。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是国家对经批准开业,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以及其他行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在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征收管理过程中,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影响其权益的纳税决定、加收滞纳金或者违章处罚等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提起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管理之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第15条的规定,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或者违章处理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按税务机关的决定纳税,然后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上级税务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作出答复。纳税人对上级税务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