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法自书遗嘱的效力 |
释义 |
一、继承法自书遗嘱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所以,公证遗嘱效力比自书遗嘱的效力最大,如无公证遗嘱,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二、遗嘱的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自书遗嘱的推定情形 在司法解释中,确定了自书遗嘱的推定情形,即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继承法自书遗嘱的效力”的相关法律知识。自书遗嘱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才能合法有效。自书遗嘱的效力并不是最高的,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在没有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如果最后的遗嘱是自书遗嘱,才以自书遗嘱为准。如有其它问题,请咨询法律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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