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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债权转让什么意思
释义   一、借款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债权转让是一种权利的让与,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不再享有债权。债权转让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不能转让的债权类型。 概念解读: 债权人是可以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但法律明确禁止的三种债权类型是不能转让的。分别是合同性质不能转让、合同约定不能转让、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债权人转让自己的债权时虽然无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是需要通知到债务人,让债务人知道他需要向谁履行债务。
    
       二、不能转让的债权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基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签订的合同,比如雇佣合同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约定,未经同意,禁止权利人转让权利的。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解决方法:
    第一步: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a与c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步:书面通知债务人,并告知债务人新的债权人的基本信息,以便债务人履行其义务;(a将转让合同相关事宜通知到b)
    第三步:让与人退出合同,不再享有合同约定的收回本金利息的权利;(a不再享有债权)
    第四步:新的受让人加入合同,替代让与人收取借款本金及利息;(c享有对b 的债权)
    第五步:债务人享有的对让与人的权利,依然可以向新的受让人主张。(b依然对c享有原本对a的权利)
       三、借款债权转让的具体内容
    借贷债权转让行为,必须符合《担保法》第22条和《担保法问题解释》第28条规定的基本要求,具体内容是:
    (1)必须在保证期限内转让。贷款人将债权转让给他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完成,这是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条件。如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在转让债权,因保证人已经不在承担保证责任,就不可能代为清偿借款债务。
    (2)必须在原保证范围内转让。因保证人只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贷款人转让债权不能超出原保证债权。贷款人可以超出原保证债权范围转让债权,但保证人对超出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超出原保证债权范围转让债权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借贷债权数额超出原保证债权数额。二是从债权超出原保证范围,如原民间借贷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利息和实现债权费用,但在借贷债权转让时一并转让。对超出原保证范围的转让债权,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3)转让借贷债权中必须有主债权。《担保法》第22条规定,债权人只有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才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对民间借贷及其保证担保而言,这里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借贷主债权是必保内容,加之借贷债权转让通常都是主债权和从债权一并转让,或者只是转让主债权,而不可能只转让从债权而不转让主债权;二是从债权往往具有不确定性特点,如利息和实现债权费用,只有到一定时候才能明确具体数额,而在主债权转让时往往不确定,这就给转让带来不确定性。因此,贷款人只转让从债权而不转让主债权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以上就是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借款债权转让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对该内容也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了。借款债权的转让是需要保证期和保证范围的,但是凡是借款就有一定的风险。那就要做好有风险的准备以及承担相对的责任。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不懂,欢迎到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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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