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绩效考核可以扣工资吗 |
释义 | 一、绩效考核可以扣工资吗 1.绩效考核工资不可以被全部扣除。 2.绩效工资是通过考核员工在指标完成、质量考核、安全考核等各方面的表现来进行分配的,它应该被视为奖金部分,而不是与基本工资直接挂钩。 3.这意味着,即使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不佳,单位也不能简单地扣除其全部绩效工资。 4.对于绩效工资的扣除,单位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能随意扣除或滥用扣除权。 二、工资扣除的认定 在认定单位是否克扣工资时,需要明确“克扣”一词的含义。 1.克扣工资是指在劳动者已经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工资。 2.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单位减发劳动者的工资并不视为克扣工资。这些情况包括: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双方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规章制度中规定的; (4)企业工资与经济效率相联系,经济效率下浮导致工资必须下浮的; (5)以及劳动者请事假的。 3.如果单位因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或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工会同意后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也不视为无故拖欠工资。 ![]() 三、工资争议的举证责任 在工资争议中,举证责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时,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2.如果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相关证据,将承担不利后果。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也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此,在工资争议中,用人单位通常需要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以证明其工资支付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你对绩效考核和工资扣除有何看法?留言告诉我们吧!我们将继续分享劳动法相关知识,记得关注法律网获取更多内容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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