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可以申报吗 |
释义 | 在企业出现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可能需要进入破产阶段。在宣告进入破产阶段后,企业的相关债权人需要进行债权申报,以便更好的实现自己的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我国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一、债权申报的方式及期限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 二、债权申报的期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三、破产债权申报的效力 破产债权申报发生两方面的效力: 1、取得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资格和权利,如表决权,依破产程序接受债权清偿的权利等; 2、债权的诉讼时效因破产债权申报而中断。 通过上文介绍,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也是可以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也要相关的条件。看完上文的介绍,如果您对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可以申报吗还存在疑惑的或者遇到这方面的律师的,建议直接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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