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压岁红包所有权归属家长还是孩子? |
释义 | 春节期间,小鱼发出去了5000多元的红包,12岁的女儿晓雨收到了近6000元的红包。小鱼让晓雨上交,女儿只同意上交一半,另一半自己支配。小鱼认为,别人是看在家长面子上给小孩红包,实际上是给家长的;而且,数千元现金并非小数目,孩子自制力不强,手里不能揣这么多钱,坚持要女儿全部上交。晓雨奶奶支持晓雨说:“压岁钱是给晓雨的,你无权没收。”每逢春节,孩子们最高兴的事莫过于收到大大小小的压岁红包。大人给孩子压岁钱是一种习俗,也是一份祝福,但小孩子收到的红包也确实是看家长的面子,那么,红包的所有权到底归谁,如何处理才妥当呢?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予合同是赠予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的合同。因此,在法律上红包属于一种赠予,压岁钱的所有权自然归孩子。红包一经孩子接受,赠予合同就依法成立。 有的父母认为,他人给孩子压岁钱毕竟是名义上的,孩子只不过是充当了大人之间人情往来的桥梁而已,其中也蕴含着家长之间财产交换,因此大笔压岁钱应上交,实际上这是个认识误区。法律并未规定赠予未成年人的财产有金额限定,但考虑到孩子尚未成年,属于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很难正确支配大笔现金,甚至会养成挥霍习惯,因此大笔压岁钱应由家长掌管,这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是监护人的职责之一。 因此,家长应当向孩子说明,压岁红包属于孩子所有,但须交给家长保管,家长保管并非没收。 民法通则第18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据此,父母为孩子的利益,比如为孩子购买商业保险、让孩子参加兴趣班等,可以动用压岁钱。当然,家长在保管压岁钱期间,可以为孩子建立一个理财账户,帮助和引导孩子制定理财计划,培养孩子的理财观念。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