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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拿到工伤认定结果书后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释义
    一、拿到工伤认定结果书后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劳动者的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历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
    1.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2.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电话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二、工伤认定书的内容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5.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6.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三、做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要多久
    工伤认定的决定一般需要在六十日内作出,该期限从社保卡受理当事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之日算起;但是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社保局应在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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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5: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