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要债三男子“看着”债权人120小时 |
释义 | 借贷公司为了要求,往往会采取威逼、恐吓甚至伤害、控制等手段。 9月8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秦虹派出所接到一对老夫妻的报警,称自己20多岁的儿子被人关起来,现在让我们筹钱赎人。经过详细了解,原来就在前几日,他们儿子小金找借贷公司借了一笔钱,其中有他的朋友万某作为担保人。可到期还不上钱,万某被借贷公司找到,并要求其父母帮忙还钱。为此,万某的父母万分着急,想方设法找到了小金,并把小金带到了该借贷公司,换回了万某。可小金这一去便再也没有回来。 “这两天我们一直接到小金的电话,要求我们帮忙还钱,但是我们也没钱,因为无法偿还,可小金也就一直没有回来了,我们怕小金有危险,这才来报警的。”小金的父母告诉民警说道。考虑到小金很可能已经被人控制,民警立即对此事立案侦查。经过调查,民警很快获悉当天下午小金很可能就在该借贷公司。民警立即赶往位于鼓楼区的该借贷公司,并在公司门口找到了刚被带出门的小金和控制小金的三名男子。 面对民警指出三人有非法拘禁的嫌疑时,三名男子根本不认同民警的说法,自认为很有理,强调是小金欠钱在先,他们才找到小金的。“我们又没虐待他,甚至连打他都没有,只是吓吓他,让他赶紧联系父母、亲戚、朋友借钱来还,这几天白天一直就呆在公司里,平时我们吃什么他就吃什么,晚上甚至还带他去洗桑拿睡觉,根本没违法。”几名男子一直向民警解释这几天他们是如何“善待”小金的。 但事实胜于雄辩,在警方充足的证据面前,三名男子最终承认拘禁小金长达120小时,即5天5夜,已经涉嫌非法拘禁。目前,三名男子已被秦淮警方刑事拘留。 提醒 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并不会因为在拘禁过程中所谓的“善待”,而不认定为非法拘禁。当事在行使自身权利时,一定要合理合法,切勿走极端,触犯法律。若公民遭遇非法拘禁情况,应尽可能利用与外界接触的机会向周围人求助,尽早摆脱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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