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个遗嘱闹上法庭 |
释义 | 家住湖滨XX花园的王大姐,也因为遗嘱的事,与兄妹几个闹得不太愉快。 王大姐共兄妹4人,母亲一直由4人轮流照顾,老人每家住一年。老人有些首饰和存款,她一直说谁照顾自己细心,这钱就留给谁。几年的时间,兄妹几个对老人都挺好,结果老人立了4份遗嘱,而且这4份遗嘱内容都不一样。老人在大儿子家住的时候,觉得大儿子一家对自己不错,就立遗嘱把大部分钱留给大儿子。而在二女儿家住时,老人又立了一份遗嘱把钱留给二女儿。结果到最后,兄妹4人手中各有一份遗嘱,而财产都是留给自己的。最后闹到了法院。 出现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哪份有效? 首先要确定这些遗嘱的真实性,如果确定都是立遗嘱人所立,那么只有公证后的遗嘱才有效,没有公证的遗嘱无效。如果出现两份或多份公证后的遗嘱,则最后一份公证后的遗嘱有效,其他无效。 哪些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首先,立遗嘱人在有脑血栓等疾病情况下,本身没有思维能力下立的遗嘱无效。其次,立遗嘱人在威逼胁迫下,遗嘱内容不是自己真实意愿的遗嘱无效。如果继承人中有未成年人,遗嘱中又没有给未成年人留下其应有的生活费用,或所留费用不足,也属于无效遗嘱。另外,夫妻二人不能“跨界”分配财产,如果夫妻二人都在世,立遗嘱时只能分配自己的财产,如果遗嘱中涉及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则所立也是无效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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