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上漏水影响楼下生活咋办?《物权法》帮你维权 |
释义 | 楼上房屋洗手间、厕所、厨房天花板漏水,影响楼下邻居生活。遇到这事,大部分的市民或许会选择隐忍,要么找找物管、找找房主,但时常难以解决问题。事实上,还可以通过法律为自己维权。近日,成都市青羊法院一审判决一起相邻关系纠纷。纠纷的事项正式上述的生活之事。法院依法判令楼上被告限期整改。 楼上漏水不断 楼下生活不堪其扰 曹平(化名)是成都一楼盘的业主,房屋居于四层。一直以来,他和邻居之间的关系都较为友好。不过,最近两年来,他却一直与居住于自家楼上的邻居闹个不停。 两年前,张扬(化名)购买并装修了曹平之上的五楼住房,然后,张扬的入住却给曹平一家的生活带来了不断的“麻烦”。“房屋洗手间、厕所、厨房天花板开始不断漏水。”曹平为这漏水的事情数次找到张扬,要求其进行整改。 “当时,他也承诺装修好后,将我的房屋重新粉刷。”但张扬在装修完自家房屋后并未履行其承诺,一直未采取措施解决漏水问题。曹平称,期间,曾多次联系张扬,但对方均采用撒谎、逃避,推诿手段一拖再拖,致使漏水问题延续至今。 无奈,曹平只得找社区及社区民警就纠纷进行调解,但由于张扬拒绝配合,漏水问题至今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最终,曹平将张扬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张扬立即整改装修工程,找出漏水原因,彻底终止洗手间、厕所、厨房漏水。 不过,对此,张扬则称,房屋漏水跟自己并未太大关系,很可能是房屋主水管的原因,不能把责任全推到自己身上。 《物权法》有规定 对不动产造成损坏需赔偿 对此,法院认为,被告张扬房屋长期漏水造成原告曹平生活不便及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相邻关系。”及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之规定,被告应负有停止侵害、修缮原告房屋,赔偿原告损失的义务。 而被告所述原告房屋漏水并非由被告造成,未提供相关的证据,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告要求被告立即整改、终止洗手间、厕所、厨房漏水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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