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根据民法典解除建筑承包合同 |
释义 | 一、如何根据民法典解除建筑承包合同 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3.约定解除。 二、建筑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 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点是: 1.合同主体一般为法人。但是,由于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再加上我国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要求,发包人一般只能是经过批准建设工程的法人,承包人一般也只能是具有勘察、设计、施工资格的法人。 2.合同标的仅限于工程的建设。 3.国家管理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因为涉及城市建设规划,标的物为工程项目,完成的建设具有不能移动的性质。因此,国家对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行,从资金的投放到最终的成果验收,国家都实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4.具有计划性和程序性。虽然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设工程项目不像以前严格按计划订立,但是由于工程建设涉及到国计民生,建设工程合同仍然具有一定的计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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