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未到期离职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案例: 小冯从2005年起就在某广告公司做内勤,2008年上半年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小冯工作很认真,也很勤奋。最近,老板突然找到小冯,告诉她,公司效益不好,打算减员,并提示小冯自己主动写一份《离职申请书》,否则将扣发当月的工资和奖金。 小冯不明白,老板既然想辞退她,为啥还让她自己主动写申请离职呢?那么离职补偿金如何计算? 对此,律师认为,老板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规避《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辞退员工的同时,避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在以上六种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书写离职申请,就意味着自己主动离职,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二、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后果 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 综上所述,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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