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嫁女是否有权利分得土地补偿款 |
释义 | 一、外嫁女是否有权利分得土地补偿款 外嫁女如果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时候,具有征收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主张征收补偿款是给予支持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外嫁女的户口已经迁出,但是在新的居住地没有取得土地承包权,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因此外嫁女仍可参加分配原村的征地补偿款。 二、土地补偿款的项目 征地补偿款包括: 1.土地补偿费。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 2.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三、土地补偿款纠纷的诉讼时效 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当事人应在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你对本文内容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法律网留言,我们将竭诚为你解答。关注法律小助手法律网,每天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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