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人格权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人格权包括哪些? 民法典中人格权包括如下: 1.生命权 2.身体权 3.健康权 4.人身自由权 5.隐私权 6.名誉权 7.荣誉权 8.名称权 9.姓名权 10.肖像权 11.身份权 12.配偶权等等。 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民的人权中居于首要地位。 二、侵犯人格权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侵犯人格权应当承担的责任有: 1.侵犯公民人格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和第一千条的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法律网提醒您,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在侵害他人人格权构成侮辱罪,并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在侵害他人人格权不构成刑事犯罪的,那么应承担行政责任的法律后果,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人格权的特征有哪些 人格权的特征包括: 1.主体普遍性 一般人格权的主体,是普遍主体。 2.权利内容极具广泛性 一般人格权具有概括广泛性。一般人格权不仅涉及国家和个人关系,在我国,其实本质上应该采取具体人格权意识的表达涵义,即包含具体人格权权益意识的修饰。 3.人格权是人的基本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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