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否暂离原所在地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可否暂离原所在地 取保候审可以暂离原所在地但是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我国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规定。因此,取保候审可以去外地但是需经执行机关批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法律取保候审条件具体是什么 法律取保候审条件具体是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的时间能够抵拘役吗 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判决的刑期,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既不属于一种刑罚,也不会被羁押,所以不能折抵判决后的刑期。只有在判刑之前被羁押的人,日后判刑,才能折抵刑期。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能够采取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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