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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认定工伤后享受什么待遇
释义
    一、职工认定工伤后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认定工伤后享受以下待遇:
    1.依法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2.伤病现阶段及后续诊疗费用不需个人承担;
    3.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也就是治病期间,单位正常发放工资;
    4.伤者之后如果发生旧伤复发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职工工伤待遇是共同财产吗
    法律网提醒您,职工工伤待遇中的工资是共同财产,而其他待遇项目不属于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工伤待遇怎么办
    单位没有工伤保险,出了工伤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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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9:2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