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的规定包括哪些
释义
    一、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的规定包括哪些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自诉不予登记立案:
    1.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危害国家安全的;
    4.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6.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
    二、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会有案底吗
    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一般不会有案底。法律网提醒您,案底是犯罪记录,如果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有罪的,才会有案底,检察院不起诉是不会有案底的。如果当事人有犯罪行为,但是由于法定的情形,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刑事案件需要缴纳诉讼费吗
    刑事案件司法过程实质是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罚,所以刑事案件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19: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