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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物权篇
释义
    79.什么情况下,担保物权消灭?
    答:物权法第17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若担保法与物权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物权法。
    例如,张某向王某借了10万元钱做买卖,李某以自己拥有的一套房子作抵押为张某提供担保。如果将来张某如期向王某偿还了10万元欠款,此时王某对张某享有的主债权消灭,那么王某对李某房子享有的担保物权也随之消灭。
    如果张某到期未能偿还欠款,李某将房子折价给王某或者用房子拍卖、变卖后得到的钱偿还给王某,此时王某实现了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便也随之消灭。
    如果张某到期未能偿还欠款,但是王某向李某表示不需要其承担担保责任的,此时王某放弃了其享有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随即消灭。
    80.什么是抵押权?
    答:抵押权是指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担保的不动产或其他财产,优先清偿其债权的权利。
    物权法第179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上述条款中提到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例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在这一担保关系中,银行即为抵押权人。
    81.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答:物权法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而且,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比如,某人欲从银行贷一大笔款,这时,他可以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和汽车一并抵押给银行。
    82.企业是否可以用将要面市的产品作抵押?
    答:物权法第181条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page]
    上述法条所涉及的,实际上就是动产浮动抵押权制度。
    对于动产来说,抵押人不但可以在已有的财产上设定抵押,而且还可以在将来拥有的财产上设定抵押;不但是企业可以进行动产浮动抵押设置,个体工商户和务农的农民也可以,农民可以拿“未来农产品”到银行抵押贷款。
    比如说,农民把粮食种下地后,可以根据将来的收益向银行贷款买化肥、买农药等等,当然,这还需要农民去和银行协商。如果达成协议,那么若向银行贷款的农民到期不能还贷的话,银行就新收获的粮食可以优先受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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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0: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