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理赔材料是如何的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理赔材料是如何的 交通事故理赔材料有: 1.保险单凭证。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及其他证明。 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二、车辆出了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车辆出了交通事故该如下处理: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三、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一般是一到三个月,具体时间以事故的具体情况为准。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交通事故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案件,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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