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区服刑期间的法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社区服刑期间的法规规定有哪些 被判处管制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2.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区)或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县级司法局批准; 6.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二、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履行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如下: 1.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2.人民法院禁止进入的场所需申请批准;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3.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4.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5.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三、什么是社区服刑人员 法律网提醒您,社区服刑人员是指适用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五种刑罚方法或措施的人员。其依据考核奖惩情况对社区服刑人员按“三级四等”进行分级管理即:一级宽管、二级宽管、普管、严管。 引用法条: [1]《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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