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补救 |
释义 | 一、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补救 破产申请不予受理的补救方式: 1.对不具备形式要件,但可以补救的破产申请,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补救。 2.对不具备形式要件,且不可补救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劝告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并应告知申请人正确的处理方法。 3.对于不具备实质要件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劝告当事人撤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正的处理方法。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发现有不符合法律规的受理条件和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发现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也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4.人民法院关于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是对破产案件做出的所有裁定中唯一可以诉的裁定。法律网提醒您,破产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破产特征有哪些 破产特征有: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无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 2.存在多数债权人 3.债权人公平受偿 4.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三、公司破产债务的偿还顺序 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职工补偿金; 2.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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