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政府赔偿的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中政府赔偿的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统一。 交通事故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交通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时应查清事故发生地当年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二、如何正确走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流程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流程: 1.受害人向法院起诉侵权人; 2.法院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 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三、交通事故赔偿需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网提醒,交通事故赔偿需满足以下条件: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事故; 2.本车以外的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3.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不超过责任限额; 4.不存在免责事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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