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过户需要的资料 |
释义 | 一、房子过户需要的资料 (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地产权利证书; (四)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五)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六)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七)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八)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二、父母房子过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房屋过户的流程 (一)买方了解房屋现状及产权状况,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等。 (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对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三)买卖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管理部门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条件则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的情况拒绝申请。 (四)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五)缴纳税费,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定。 (六)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七)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评估,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将贷款发放。 (八)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子过户需要的资料的相关知识,综上,房子过户需要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等八项资料,上文都有详细介绍,小编在这就不一一概括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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