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短期工 |
释义 | “长期工”的对称。在企业常年性工作岗位上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五年的职工。我国企业用工形式的一种。“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规定:“企业在国家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工作特点和需要来确定,可以招用五年以上的长期工、一至五年的短期工和定期轮换工。不论采取哪种用工形式,都应当按照本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国营企业招收短期工必须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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