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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复议应诉机构
释义

复议应诉机构

复议机关中具体承办复议事宜,代表复议机关应诉的机构,根据需要设立。根据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复议机构,应当设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内或者与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合署办公。复议应诉机构在复议机关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审查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向争议双方,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组织审理复议案件;拟定复议决定;受行政首长委托出庭应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实践中,复议应诉机构尚无统一组织形式和称谓,有的叫“复议委员会”、有的叫“复议处”,有的叫“复议办公室”。复议应诉机构的工作原则无明文规定。有的主张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体负责制,有的认为行政复议工作为行政工作的一种,宜采用首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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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2: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