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罗马人民会议 |
释义 | 古罗马王政时代和共国时期重要的权力机关。在形式上,被看作是国家最高权力的体现者,人民在大会上行使自己的权力。有3种形式,即库里亚会议、百人团会议和特里布斯会议,它们在不同时期起着不同的作用。库里亚会议在罗马共和国建立以前就已存在,是氏族贵族的会议。到罗马共和国时期,随着另外两种人民大会作用的加强,库里亚会议只起着把权力授给选举产生的最高官吏的作用。百人团会议是一种具有军事性质的人民会议,共有193个,按财产标准分为5个等级,构成第一级的98个百人团的是罗马最富有的人,他们享有优等表决权,如他们同意或否决某一议案,其他各级百人团就无须再进行表决,整个百人团会议则根据第一级百人团的意见作出决定。在罗马共和国早期,一切法律必须通过百人团会议批准才能生效;大部分高级官员和某些非常长官(如10人委员会)都由它选举产生;还有权最后决定战争和缔结和约问题,审判某些重要案件。特里布斯会议是罗马最民主的一种人民大会,它不分等级也没有财产资格限制,全体公民都可以参加。公元前287年以后,成为罗马共和国的主要立法机关,一切法律必须经它通过;一些高级行政官吏、军事长官和各种下级官员也由它选择;还拥有某些审判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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