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恶法亦法
释义

“恶法亦法”

资产阶级分析法学的一个论点。最先提出这一论点的是英国法学家、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约翰·奥斯汀(1790—1859),他认为法(实在法)是主权者以制裁作为后盾或威胁的强制命令。法与道德无关,或至少两者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法律即使是不道德的或不正义的,但只要是合法地制定的,仍应具有法律效力。“恶法亦法”论反映了已取得并巩固了政权的资产阶级要求充分运用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镇压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反抗斗争,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政治要求和愿望,它为资产阶级推行司法专横,实行对劳动人民的专政提供了理论依据。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法西斯政权的崩溃,“恶法亦法”论遭到许多资产阶级法学家特别是新自然法学家的抨击,这些法学家强调法与道德的紧密联系,认为法应从属正义之类的价值准则,不道德的、违背正义的法律不是法,不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3:4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