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住院费用一般由谁先付?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住院费用一般由谁先付? 交通事故住院费用一般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先付。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者险采取的,则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在赔偿顺序上应先在交强险项下赔付,超出赔付范围的,再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 二、交强险垫付的条件是什么 交强险垫付的条件如下: 1.仅限于医疗费用的垫付。 2.未超过保险公司而定赔偿限额。 3.属于如下情况之一: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如下: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上述第一项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法律网提醒,上述费用的赔偿都限于合理的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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