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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蓄意刺盲眼诈骗2300万省港4人认串谋自残骗保
释义
    廉署在去年6月揭发的自残眼睛,诈骗16间保险公司2300多万元保险金案件,集团中4人,包括首脑和自愿被刺盲的内地居民,昨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串谋诈骗等9项控罪;案件将押后至下月2日再提堂,以待同案另外3名被告的审讯结果。

案涉港和内地7被告

案中涉及7名被告,昨日开审的4名被告:分别为集团首脑郭桦昌(46岁)、3名内地人刘远明(37岁)和右眼已失明的古志远(33岁)及张志彪(35岁)。他们除全部被控串谋诈骗外,郭、张还涉及管有他人身份证,来自保险,骗取保险赔偿。为了确保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郭更会找香港的医生为他们检查,以及移除眼球,或在内地购买伪造的文件,证明他们的眼部确实受损。

索偿2300万到手850万

该集团向16间保险公司投保,包括美国友邦保险、国卫保险、英国保诚保险、安泰人寿保险、蓝十字(亚太)保险等。每次获得150万元至430万元的赔偿,合共申索2300多万元,其中850多万元已‘到手’。

在取得保险金后,郭会从中分取28万元至30万元予内地的‘死士’,其中古则尚未分得一分一毫便已经被捕。郭被捕后,在车内还搜出132张他人的身份证。

虽然骗徒的计划十分周详,但亦有失手的时候,他们第1次以‘高佬’假冒他人申索时,因‘高佬’在内地犯事入狱,未能来港而申索失败。‘上得山多终遇虎’,经过多次申索后,保险公司觉得事有可疑报案,廉署在上年6月展开‘明灯行动’,将各人拘捕。

内地死士可获30万元控方在庭外透露,郭桦昌和今次未有到庭的另外2名被告,曾经或现为保险经纪,熟悉保险赔偿条例及运作,因而选择以此方式犯案。医生先为‘死士’麻醉,再用已消毒的利器刺进眼带,令眼部失明。


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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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22:4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