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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什么
释义
    一、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什么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可以再次申请吗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可以再次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诉讼后,仲裁时效中断,在之后的一年时间内,可以再次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劳动争议仲裁的优势
    劳动争议仲裁具有如下优势:
    1.快捷
    快捷是指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争议,程序简便,时间比较短。劳动争议需要快速处理,当事人一般都不愿意在纠纷处理上花费很长时间和很多精力,仲裁正好适应了这一要求。
    2.专业性强
    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法律网提醒您,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只能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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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23: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