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什么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有: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可以再次申请吗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可以再次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诉讼后,仲裁时效中断,在之后的一年时间内,可以再次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三、劳动争议仲裁的优势 劳动争议仲裁具有如下优势: 1.快捷 快捷是指用仲裁的方法解决争议,程序简便,时间比较短。劳动争议需要快速处理,当事人一般都不愿意在纠纷处理上花费很长时间和很多精力,仲裁正好适应了这一要求。 2.专业性强 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法律网提醒您,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只能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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