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两套宅基地的农户怎样确权 |
释义 | 一、有两套宅基地的农户怎样确权 当农户拥有两套宅基地时,确权的过程需遵循一定的规定。 1.若农户因继承原因而拥有一户多宅,多余的住宅应当进行转让,而剩余的地基则进行确权。 2.如果农户的一户多宅情况已经持续满二年且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那么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 3.经过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以及县(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后,这些多余的宅基地将被收回并统一安排使用,然后进行确权。 二、农宅基地所有权归属 1.农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村民集体所有,而村民只享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 2.但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村民是享有所有权的。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三、宅基地争议解决途径 当宅基地确权出现争议时,我国《土地管理法》提供了三种解决途径。 1.协商解决是首选,即公民间的宅地纠纷应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行政解决,即个人间、个人与单位间的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如果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司法解决的途径。 宅基地的权属问题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了解确权、所有权和争议解决方法,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如有疑问,请咨询法律网的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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