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何补救实体店的商标注册? |
| 释义 |
1、 如何救济实体店商标注册 如果商标是实体店注册的,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法律途径主张其权利: 根据《商标法》第33条对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初审公告的商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或者认为第十条的规定,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其商标被他人恶意先申请注册的,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及时发现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批准注册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五条注册的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争议和主张权利时,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当事人应当结合上述分析的商标抢注行为的构成要件,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这些证据应当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商标注册人有主观恶意的证据,如与争议商标有关的买卖合同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通信,以及商标注册人向权利人索要不合理、高额“商标转让费”的书面证据;另一方面,它是权利人事先使用和宣传有争议商标的证据,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商标标识印制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相应文件、制作和发布商标广告的合同、刊登商标广告的报纸、杂志、,商标商品的购销合同、发票等 应当注意,当事人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时,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例如,异议申请和争议裁决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相关证据材料应尽可能在期限内一次性提交。为使其主张得到有力支持,当事人应当尽可能提交公信力高的证据,如国家机关根据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专门机构保存的历史档案、在有重大影响的新闻媒体上发表的与商业标志有关的宣传材料、以及,etc 综上所述,一些商业上更有价值的商标可能在注册前就被较小的实体店注册为虚假续展,从而在实际使用中对原权利人造成经济侵权。此时,权利人可以根据实体店商标注册的进展情况,采取不同的补救措施保护商标权 商标注册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如何注册商标?具体情况是什么?如何识别恶意注册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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