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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高等法院直接再审如何救济
释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提起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意见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二)人民法院逾期不裁定再审申请的;(三)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再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意见或者抗诉
    1。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不服当地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有权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申请检察院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意见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二)人民法院逾期不裁定再审申请的;(三)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再审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意见或抗诉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高等法院直接变更的再审如何救济”问题的回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读者需要找律师来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欢迎读者咨询《律师法》。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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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4: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