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1、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该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包括两层含义。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而不直接对公司债权人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对公司负责。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负责。公司债务超过全部资产时,公司的资产应当受到限制 1。即在公司成立的基础上,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这样,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全体发起人,股份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成立后的原始收购。即公司成立后,公司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又称继承收购或衍生收购,是指通过转让、赠与、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股东资格,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 当债权无法清偿时,他将尽最大努力让公司股东为自己的债权付出代价,而《公司法》也明确赋予债权人,股东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出资不实的,可以在股东出资范围内要求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导致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其他实际股东可能比虚假出资的股东获得较低的利益,承担较高的风险。出资足额的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主张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