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启动刑事审判监督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启动刑事审判监督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发现结案确有错误的,有权根据审判监督职能启动再审,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行使审判权的法定机关和公职人员。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有权在民事诉讼中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共同行使本院审判的司法监督权;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不同,启动方式和适用程序也不同。再审的对象必须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所谓真错误,不仅包括认定事实的错误,还包括适用法律的错误;它既包括实体法适用上的错误,也包括法律程序上的错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没有错误的,不能进行审判监督。此外,如果人民法院在尚未生效的判决中发现错误,只能通过二审程序纠正错误,但不能运用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再审程序只有在有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书面裁定,决定再审 如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后才能启动。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起再审。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收到院长提交的案件后,应当进行讨论,决定是否依法再审。再审决定一经作出,原判决中止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人民法院院长才能将错误的裁定提交再审,而且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司法委员会决定,总统和两名法官相互补充。只有合并审理,才能再审。(2)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根据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提起再审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这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错误判决的案件,有两种方式:提起审理和指示再审。这两种监督方式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最重要的监督形式。提起审判或者裁定再审,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何时再审,无论是提起审判还是再审,都应当作出裁定,并通知原审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人民检察院抗诉再审 (1)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法律依据和条件。根据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各级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①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② 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③ 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④ 法官在审判案件时有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枉法等行为。这一规定表明,只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才有权提出抗议。这是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发现错误难、任务多所决定的。本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判决有错误的,应当请求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根据诉讼法,人民法院应当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进行再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是人民法院再审的依据之一。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到庭,并以抗诉人的身份予以公告,充分阐述抗议的原因和事实依据 上述知识是小编对“启动刑事审判监督的条件是什么”问题的回答。在刑事诉讼中,启动审判监督有三个条件,即启动再审的主体必须符合规定,启动再审的对象必须是错误的判决、裁定等。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luba法律咨询。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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