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订后,另一方的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你能要求终止合同吗 |
释义 |
合同签订后,如果另一方的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他们能否要求终止合同?签订的合同依法成立,合同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不属于终止履行合同的情形,但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562条(2021年1月1日生效)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当终止合同的原因发生时,第563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一)履行期届满前,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其主要债务 (3)一方迟延履行其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 (4)一方迟延履行其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五)法律规定的以持续履行为内容的无限期合同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他们应在合理时间之前通知另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一方终止合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合同解除条件具备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2)在履行期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其主要债务 (3)一方迟延履行其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 (4)一方迟延履行其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签订的合同依法成立,合同主要负责人的变更不属于终止履行合同的情形,但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uba的法律咨询。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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