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解除合同的依据不同,解除合同的条件可分为约定条件和法定条件(一)约定的解除条件。约定终止条件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某一法律事实的出现作为终止合同的条件。当本协议的原因发生时,一方或双方可行使终止合同和终止合同关系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属于约定的终止条件。这种取消条件相对容易操作。只要它是双方之间的合同,且其内容不违法,合同就可以解除。这里应该强调的是,合同终止的条件也必须反映公平和合理的要求。否则,它将成为强者欺负弱者的“法律”工具 (II)法律取消条件。法定终止条件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五种情形: 1。本合同因不可抗力终止。拒绝履行,即在合同期满前,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延迟履行,即另一方在被催促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不完全履行,即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严重影响订立合同的预期经济利益。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只要出现上述五种情况之一,如果有权终止合同的一方在有效期内行使终止权,则合同可以终止。否则,合同当然不能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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