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变更的主体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合同主体发生了什么变化? 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在实践中,通常有两种情况会导致主体的变化。一是企业合并和分立,二是企业转移部分特定人员。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况,,劳动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继承的运作也不同 合并与分立 合并、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因此,在企业合并或分立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但主体变更为新企业 当然,原劳动合同的继续有效并不意味着合同内容不变。根据《劳动法》第26条第3款,以“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为理由,企业仍可以协商变更原合同。 和《关于劳动合同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劳动部颁布的《劳动法》直接赋予企业这样的选择权:用人单位分立、合并后,分立、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除企业合并、分立外,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终止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另一种常见情况是,企业根据业务需要直接将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转让给第三方企业 例如,在向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为了保密和长期稳定,客户需要将提供服务的员工直接转移给客户。通常的做法是企业签订一份转让协议,该协议规定劳动合同将直接转让。虽然《合同法》第88条规定,合同一般可以转让,即“一方当事人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p> 然而,由于劳动合同的强烈个人属性,这种一般性的转移通常是不可能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与第三方企业的情况可能有很多不同。无论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劳动纪律、福利如何,劳动合同都可能与第三方企业的现有情况发生冲突。即使员工最初同意转让,他也可以根据第三方企业与原企业之间的各种不同情况提出异议 实现企业间转让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方式是员工辞职,然后与第三方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第三方企业在对员工的要约中必须明确规定,只有员工从原企业辞职,要约才能生效。这样做的好处是,原企业不需要为此支付经济补偿,但第三方企业会给予员工更高的待遇,以获得员工的同意 第二种方法是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企业可以签订协议,同意第三方企业承担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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