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劳动合同是否有任何补偿 |
释义 |
劳动合同变更是否有补偿金? 劳动合同变更时,一般不支付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变更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不变更,不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用人单位以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咨询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别持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经济补偿: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劳动部规定,如果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服务年限,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为解除劳动合同计算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基数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终止当月的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支付。 对劳动者工资损失的赔偿: (一)收入,应根据工人应得的工资收入支付给工人,并应支付应得工资收入的25% (2)如果工人失去劳动保护待遇,除按照国家规定为工人提供工伤和医疗待遇外,还应按照国家规定补充工人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还应向工人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金 (IV)如果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健康受到损害,除根据国家规定在治疗期间提供医疗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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