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书面合同是书面合同吗 |
释义 |
根据中国合同法的规定,书面合同除纸质合同外,还包括信函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信函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第十条【合同格式】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口头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书面形式,则应采用书面形式。第11条【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信函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能够有形地表达内容的 如何识别合同中的重大误解 一般来说,重大误解包括以下情况: 1。对合同性质的误解 如果对合同性质有误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对对方的误解 另一方的选择自由是合同自由的主要表现形式。在许多情况下,选择另一方的错误不会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只要另一方同意订立本合同,并自愿承担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则应按本合同履行;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对另一方的错误理解也可能构成重大误解。主要是在一些以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为基础并注重对方具体身份的合同中,当事人的身份对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具有重要意义。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 如果标的物的质量与合同目的或当事人的主要利益直接相关,对质量的误解可能构成重大误解。但是,如果对质量本身没有误解,而只是对主题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有误解,则不应将其视为重大误解。对标的物的品种和规格的误解,尤其是对类似商品的不同品种和规格的误解 如果将毛*酒误购为二锅头,实际上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目标的误解,即,主题本身,这应该是一个重大的误解。误解价格或报酬 在实践中,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误解对价;但是,在履行合同时,一方因其过错向另一方支付了更多的价款和报酬。这种情况并不是对合同本身的误解,因此不应将其视为重大误解合同的解除,而应视为不当得利 上述知识是对小编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中国合同法的规定,书面合同不仅包括纸质合同,还包括信函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互联网上的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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