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
释义 |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始于承包人承包土地后,即自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承包人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由他人经营。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人在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四条国家对耕地、林地、草原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向承包人颁发土地承包经营证、林权证等证件,登记备案,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家庭成员,均纳入《土地承包经营证》或《林权证》。登记机关除按规定收取证件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农村土地承包人的权利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有下列权利:(1)承包人占用承包土地和森林、山地、草原、荒地、滩涂、水域的,承包人有权取得一定数额的土地,土地和集体组织提供的森林、山地、草原、荒地、滩涂、水源的质量和位置这是承包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二)利用承包地或者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三)收取承包地或者其他生产资料的收入,按照约定的数额向用人单位支付收入后,取得剩余收入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合同收入可以继承。(4) 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是承包人对承包经营权的惩罚。一般情况下,承包人将承包土地分包出去,没有劳动力或其他业务。承包经营权转让所得归承包人所有。(5) 承包人承包土地后,仍有权按照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业机械等。(六)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取得相应的补偿。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人承包土地之日起,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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