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其他股东不反对或者不愿意购买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合同视为有效。但是,如果超过半数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或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和其他股东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各股东其他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以该规定为准 因此,一旦发生争议,可以根据本文的内容来确定。如果法院获得股东同意,转让合同仍然有效,否则无效。我们应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大家都知道。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在luba.com上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