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租赁期限:在此期限内,出租人无特殊情况不得收回该房屋。承租人不得放弃该房屋再出租另一房屋。租期届满后,承租人将房屋归还出租人。经出租人协商同意,承租人可以继续出租该房屋。4.租金和支付方式应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商定。租赁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增加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有年度、半年、季度和月度。如果你一次性支付更长时间的租金,你可以向出租人要求一些优惠。5.负责房屋维修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前对房屋及其内部设施进行检查。如有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修理。但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承租人负责修理或赔偿。出租人无法维修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共同承担维修费用,承租人承担的维修费用可以冲抵应付租金或者由出租人分期偿还。6.承租人不得擅自拆除、改建、扩建、增加房屋。确需变更房屋的,应当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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